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6年度学校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现定于6月3日(星期三)14:00—17:00期间,组织校内专家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技术鉴定。为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,请各有关部门、学院提前做好以下相关工作:
1.集中存放。对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,应尽量集中存放,并同步开展清点与整理工作;
2.明确人员。请指定工作人员作为技术鉴定小组的联系人,建议由资产管理员担任;
3.分工协作。各部门、学院的分管领导、实验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员等,需协助技术鉴定小组开展鉴定工作。
附件:申请报废固定资产技术鉴定工作安排
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(公共事务管理处)
2026年5月29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