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、部门:
为进一步做好我校资产管理业务工作,结合目前校资产系统逐步实现与采购、财务系统对接,以此为契机,校资产系统业务流程及其实施不断优化。为确保资产管理业务及时规范、高效有序进行,现将有关工作规范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产登记业务
(一)资产登记管理规范
1.资产登记人员:资产登记工作原则上由各部门、学院资产管理员负责,确需安排其他人员操作的,需在提交资产主管部门审核前,由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做好业务规范指导及把关,以便提高资产入账审核办理效率。
2.横向科研经费购置资产:须先确认资产产权归属我校,方能予以登记。
(二)资产登记单价标准
1.仪器设备类:具有独立实物形态,使用时间达到一年及以上,单价达到1000元及以上的,登记固定资产;实物形态同上的,单价在500元至1000元以内的,登记低值耐用品;实物形态同上的,单价在500元以下的,不作资产登记要求。
2.家具类:均作为固定资产登记管理。
3.无形资产类: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,日常管理中为软件类资产,均作为无形资产登记管理。
(三)资产登记业务规范
1.采购项目基础登记信息提取
通过采购系统实施购置的资产,在校采购系统与资产系统实施对接后,资产登记基础信息可通过采购系统推送后予以提取。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:采购信息提取操作流程(附操作视频)。
2.资产价值登记:须严格按照有效资产清单价值登记,其中自行网上零星购置且款项支付完毕的资产,须按实际支付金额登记。
3.资产分类选择:资产分类宜尽量精准,目前新系统的资产分类已较精准,若无精准对应的,请模糊搜索近似的资产分类,再将资产名称修改为实际资产名称。常用、使用频率较高的资产分类信息填写详见附件1:常用资产登记分类表。
4.资产名称登记:为确保二维码标签中资产名称信息完整输出,资产名称宜填写核心内容信息,具体信息可登到型号、规格、备注字段中。
5.必填字段:若无相关信息,请填写“*”或“无”均可。
6.合并单据:资产登记完毕后,除单件资产无需合并外,对于同一发票、合同、采购编号的资产登记记录,须按资产类别予以合并单据后再提交。
7.批量登记:是指资产名称、单价及资产登记单位相同的固定资产,或批量购置且登记类别较多的资产(包括设备、无形资产、家具、低值设备)等。
(1)使用人、存放信息填写:资产登记时使用人、存放地点等信息可通过附单予以完善,同时系统也会智能提示相关信息,登记完毕后可将使用人、存放信息附单输出并予以确认。
(2)批量购置且登记类别较多的资产(主要包括设备、软件类无形资产、家具、低值设备等):须将报销汇总单导出PDF后,上传至登记项目中最小固定资产汇总审核单据号的首记录附件中(发票图片中),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:非零星采购业务报销汇总单(汇总审核申请表)业务流程(附操作视频)。
(四)资产审核入账办理
1.资产审核需上传提交附件材料
★除实物图片外,所有附件须以PDF格式上传!!!
(1)发票
1)须确认支付方式:在资产登记界面中的“备注”栏填写支付方式。一般为对公银行转账或自行支付两种方式。如自行网上零星购置且款项支付完毕的资产,除发票外,还须上传有效支付凭证。
2)发票或发票清单上须体现品牌、型号信息(如有);
3)发票上须由经手人、验收人、使用人签字。
(2)合同(含资产清单,若有签订)。
(3)验收单(须经使用人签字确认,若需验收)。
(4)报销汇总单(如为批量资产登记且按要求需上传)。
(5)实物图片:要求上传正面全景及体现品牌、型号信息的两类图片。其中同样批量资产,只需上传1份样版图片。
2.资产登记提交审核方式:全程线上提交审核。
全程线上提交审核须按要求上传相关资产审核需提交的附件材料。
(五)资产预约报销
1.业务要求:资产终审通过后,要求尽快在终审当月内报销,且须主动关联资产入账单(同时财务系统进行关联校验),并通过业务短信予以提醒及预警,年内未报销该单据将作废!!!(如:资产登记单据号(DJ26000001)现已终审通过并入资产账,请尽快在终审当月内报销,并请在预约报销时主动关联资产入账单!!!年内未报销该单据将作废!!!)
2.业务操作: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:智能报销平台关联资产入账单(附操作视频)。
(六)资产二维码标签打印
每月资产、财务对账核准后,由资产主管部门统一打印下发。
二、资产管理日常变动业务
(一)一般变动业务:提交申请后要求在30天内按业务流程尽快实施完成,系统在申请人提交业务申请时自动提示,且根据期限提前预警,即短信通知发起人尽快处理单据(如:资产调拨限一个月内处理完毕,即25天后再次发送短信每天通知发起人尽快处理。),若在本年度内未办理完毕该单据将作废!!!
(二)调剂业务:提交闲置调剂申请后,闲置调剂资产进入调剂公物仓公示,无公示期限制,若调剂公示资产需进行其他管理,如使用人调整,则须先由申请人或二级管理员撤销调剂公示后,再提交使用人调整申请。具体详见附件5:调剂公物仓操作指南等工作要求。
请各部门、学院严格按规范要求做好资产登记及其提交审核、变动及调剂等业务工作,及时按业务流程及时间要求做好实施工作,重点做好资产登记提交审核前的核对、梳理工作,以顺利通过审核及便于报销。
联系人:李爱华老师 联系方式:1142(办公室) 677245(手机短号)
附件:
1.常用资产登记分类表
2.非零星采购业务报销汇总单(汇总审核申请表)业务流程
3.采购信息提取操作流程
4.智能报销平台关联资产入账单
5.调剂公物仓操作指南
6.温馨提示卡片--在线提交资产审核需上传附件
公共事务管理处
2026年6月10日
附件2:非零星采购业务报销汇总单(汇总审核申请表)业务流程(附操作视频).docx
